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1、完成时间:(2020.3.25之前)
2、资格审核:
导师及学院负责对研究生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预答辩。
3、预答辩组织:
毕业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采用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各学院依据《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试行)》(科大研字〔2019〕4号)中关于预答辩要求的规定执行。各学院提前做好网络预答辩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预答辩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预答辩情况记录备案工作。
预答辩完成后各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xxx学院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二、学位论文查重
1、完成时间:(2020.4.3之前)
2、查重申请: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后,由导师向各培养单位科研秘书提交可用于直接打印的完整论文电子版(命名: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导师姓名)、《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及一致性《承诺书》,向所属学院提出论文查重申请。
3、论文查重: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科研秘书进行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报告反馈给研究生导师。
三、校级盲评名单确定
根据《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科大研字〔2019〕5号)文件要求,确定校级盲评名单。
四、学位论文提交
1、学位论文提交时间:(2020.4.10之前)
2、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研究生待审论文以学号.pdf命名,内容包括封皮、目录、正文,论文中必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姓名。
3、学位论文提交步骤:
(1)研究生向导师提交材料
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科研成果材料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给导师。
(2)导师向各培养单位提交材料
导师对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导师本人邮箱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及《导师审核意见表》(以“学号+专业+导师审核意见表”命名文件)打包发送至各培养单位科研秘书指定的邮箱。
特别注意:导师须对预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论文写作规范性、及科研成果等内容进行审查,同时认真填写《导师审核意见表》,邮件发送成功即代表导师审核通过。
(3)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
各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传送给研究生院;《xxx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xxx学院研究生论文送审汇总表》《导师审核意见表》电子版打包发至企业邮箱:2008030@tyust.edu.cn。
特别注意:培养单位须对导师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邮件发送成功即代表培养单位审核通过。
五、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反馈
研究生院在收到评议结果后,会及时将评阅书发给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发给导师。研究生根据评审结果,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填写《xxx学院博士生学位论文评审意见汇总表》(硕士不需要填写)电子版,纸质版在疫情结束后交到各学院留存,待整理科技档案时一并装入。
六、其他
需要提交的各类表格可从研究生院官网“学籍学位工作”栏目的下载区获取。在论文查重、送审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咨询各培养单位或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2020.3.9